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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市私立中山老人長期照顧中心(養護型)

臺北市萬華區  
立案 26 分享

服務項目


服務對象
  • 鼻胃管
  • 導尿管
  • 氧氣
  • 認知障礙(失智)
  • 復健照護
  • 透析照護(洗腎)
  • 腫瘤照護(癌症)
年齡限制
  • 60歲以上、65歲以上
政府補助
  • 老人補助(低收、中低收)
  • 身心障礙
  • 原住民
  • 喘息服務

醫療服務
  • 洗腎接送
  • 復健接送
  • 醫師巡診
  • 鄰近醫院
  • 鄰近診所
專業照顧
  • 腫瘤照顧
  • 術後照顧
  • 如廁訓練
  • 藥師評估
  • 傷口照顧
  • 生活照顧
  • 延緩失能
  • 營養評估
環境交通
  • 鄰近捷運站
  • 鄰近交流道
  • 鄰近火車站
  • 鄰近公車站
  • 鄰近停車場
  • 鄰近公園
  • 鄰近風景區
  • 位居市中心
活動設計
  • 戶外活動
  • 旅遊活動
  • 宗教關懷
  • 藝文活動
  • 社團活動

費用說明


以下價格僅為「照護費」,不含保證金、衛耗材及其他衍生費用。
以下價格僅供參考,實際價格以住民與機構間簽訂之契約為據。

三人房
  • 價格 :每月30000 元起
四人房
  • 價格 :每月30000 元起
五人房
  • 價格 :每月30000 元起
六人房
  • 價格 :每月30000 元起

特色服務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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機構介紹


臺北市私立中山老人長期照顧中心(養護型)
收容辦法實施要點
一、 為辦理臺北市私立中山老人長期照顧中心(養護型)收容業務,執行老人福利法賦
予之任務,特訂定本要點。
二、 收容名額:依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核定養護床共26床。
三、 收容對象:以生活自理能力缺損需他人照顧或需鼻胃管、導尿管護理服務需求者,
不分性別,不分縣市。 
四、 收容限制:
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予收托:
1. 患有傳染疾病者。
2. 精神疾病有攻擊行為者。
3. 氣切患者。
4. 失智會遊走者。
五、 申請養護手續:
1. 家屬詳閱定型化契約五日後始可簽約。
2. 檢附病歷摘要,健康檢查表包括胸部X光、尿液,阿米巴痢疾及桿菌性痢疾糞便檢查,血液(需空腹) : 梅毒、愛滋病、B型肝炎之抗原及抗體、CBC、生化檢查(含肝、腎功能、膽固醇、血糖及三酸甘油酯)等項目。
3. 需經照護團隊人員評估符合入住條件者。
4. 簽訂契約時請攜帶長者身分證、印章、戶口名簿、健保IC卡、殘障手冊、低收入戶卡、中低收入戶證明公文等相關福利別之證明文件、生活照數張及代表簽約家屬之身分證、印章。
5. 如需申請社會局機構收容安置補助者,請先向本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各區服務站申請失能評估。
六、 收費標準:
每月養護費費用 30,000元;臨托每日1,200元,留置胃管者每月費用加收1,000元,留置尿管者每月費用加收1,000元;雜支,氧氣,醫藥費等依照定型化契約規定另計,入所期間須外出、領藥等服務每1小時150元服務費,車資實支實付。
七、 退費標準:
 月費除以30日,按日退費(例1月1日進住1月21日出所,收21天費用),雜
支氧氣,胃管,尿管,醫藥費等依照定型化契約規定另計。
八、 本所住民應遵守本所有關規定,如不遵守且經屢勸不改者,本所有權停止收托或 病情變化至不符合小型老人福利法收托標準者,但本所得轉介協助至其他適宜機構安置。
九、 終止養護:
住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應即終止養護;
1. 因犯刑事案件,經法院判決確定執行徒刑者。
2. 發現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獲得養護者。
3. 違法本所有關規定,情節重大或影響其他養護住民安全者。
4. 養護原因已消失者。
十、入住準備物品:
  1.藥物 : 醫師開立之長期用藥和經醫師許可之特殊營養品。
2.內衣褲、輕便家居服、睡衣、襪子、保暖衣物、拖鞋、外出鞋。
3.盥洗用具:毛巾*2、牙膏*1、牙刷*1、漱口杯*1、水杯*1、沐浴乳*1、洗髮精*1、 
乳液*1、指甲剪*1、電動刮鬍刀(男性)*1等。
4.長者喜愛的物品適量。 


貼心提醒


1.入住長照機構,須提供體檢報告,體檢項目請依各機構規定,體檢後約需七個工作天才能領取報告,敬請即早準備!
2.參訪時,請攜帶病歷摘要或相關資料,讓機構可以評估參考。
3.參訪後,需經由機構進行評估,確認可以收住後,才會安排後續入住事宜。